The Beginning
永嘉县新居民子女入读指定学校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5号)及《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13〕153号)要求,新居民子女申请就读我县指定学校需同时具备2个条件: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领取《居住证》至报名时间满1年及以上。
2.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我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含有养老保险险种)至报名时间均达到1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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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2个条件的新居民,其子女按照新居民所服务的企业登记地、所经营的个体户登记地,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入读指定学校。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中的前一个,且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足一年的新居民,其子女入学由学区根据其所服务的企业登记地、所经营的个体户登记地安排到统筹第三批录取完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同时,新居民对象要承诺入学后每月继续缴纳社保。
2020年永嘉县招收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入学的指定学校为:
上塘片区除实验小学、城西小学、永外实小、城北小学等4所学校之外的其它所有学校。
瓯北片区除瓯北中心、瓯北二小、瓯北三小、瓯北一中、瓯北五中等5所学校之外的其它所有学校。
永临片区除桥头中心、桥头二小之外的其它所有学校。
岩头片区所有学校。
碧莲片区所有学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