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照《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20〕8号)文件精神,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家庭的房产来确定学区,要求在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家庭,不能用新购房产确定学区,“购房合同”不能代替 “房产证”作为新生入学的报名条件。
重要提醒:从2021年开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提前至当年的4月30日。
已取得房产证(即有房无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不能在房产所在的公办学校入学,那该怎么办?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区域内相对就近,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入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