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片区范围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新建或改扩建学校,落实标准化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一般不做调整,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遇行政区划调整、新区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重新划分调整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审慎论证,科学合理的适当调整公办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学生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
(二)邯郸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主城区方案
(1)招生对象: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非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时间:6月25日至7月底,具体以各初中学校实际为准。
(3)招生流程:
①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分配名单:(6月25日至7月10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制定主城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和区属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方案”和“新生花名册”。
②初中学校录取(7月11日至月底)初中学校印发预录通知书,由小学毕业生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委托毕业小学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到初中学校提交审验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
经初中学校核验相关资料确认后,由初中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对有异议的学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校实际调配。
监护人带适龄子女和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初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4)有关要求:公办初中原则上按照“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证对口”三对口进行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个别达不到“三对口”标准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考虑安排,接收学校要无条件按片内生录取。原则上,2019年8月31日以后户口迁移、住址变更的,按2019年8月31日以前的户口所在地、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升入初中学习。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区属初中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其他县(市、区)
各县(市、区)可参照主城区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