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武汉户籍在武汉幼升小条件
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子女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即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可在居住地所在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劳动合同)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申请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劳动合同),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非武汉户籍在武汉上初中
非武汉户籍适龄儿童来汉就读,由监护人出示原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入学《就读联系函》。经学校审核“两证”(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新生入学《就读联系函》后,报教育局审批,学校按相关规定要求发放《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