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1.第一阶段: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第二阶段:各幼儿园登记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将面向社会公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进行登记 ,若登记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登记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二、招生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各幼儿园在区社会事业局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报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审核方式由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提前向家长公布。为避免人员集聚,请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指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登记审核确认。
2.一名幼儿只能报名一所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园重复报名。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报名时各幼儿分别填报报名表和各幼儿资料,分别生成各自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
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经开区境内企业工作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4.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电脑派位实施
1.报名截止后,区社会事业局确定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并对外公布。电脑派位工作在社会事业局的指导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各幼儿园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2.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三)报到注册
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