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新学期悄然而至,校园已迫不及待迎接欢声笑语和琅琅书声。这个新学年的开学季,注定与往常格外不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的有力举措。为让“双减”政策落地惠及每个家庭,在此,真诚向全区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政策的智慧“解读者”
“双减”政策出台后,家长们喜忧参半,既有缓解压力之感,又有莫名的不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位家长对孩子的殷切期望,立德树人、育人育才是教育的初心使命,“双减”政策就是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的角色。我们要共同认识到,分数不是评判孩子的唯一标准,成绩也不是决定孩子未来的全部。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禀赋和素质潜力,理性规划孩子的未来,确定孩子成长目标,给您的孩子适当“留白”,还童年以童年原来的样子。“留白”需要空间和时间,足够的留白,才能抬高他生长的空间,抬高他人生的高度。
1. 双减,不减责任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教导,家庭的熏陶。减轻学业负担,不代表减去父母的责任,与之相反,它更要考验父母的担当。优秀的父母不在于学历的高低、文化的多少,而在于是否有责任意识。陪伴是责任,养育是责任,以身作则是责任。履行父母的责任,就是对孩子人生负责。
2. 双减,不减质量
双减,减去了作业的总量,减去了课外培训,学习回归课堂,但同一个班级的孩子各有所长,难免出现行为和成绩上的差异。作为最了解孩子的人,家长要更专注于培养孩子的自控力、专注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与老师携手,共同为孩子成长助力。要知道,孩子的学习是爬坡,更要家长和学校的“双向奔赴”。
3. 双减,不减成长
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评价人生的方式绝不仅仅是赢在起跑线,能够跑完马拉松的才是高手。如今没有了课外培训,我们更该利用孩子多出来的时间,做好父母的陪伴,策划合理的安排。家庭是孩子成长的主阵地,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教育。真正优秀的父母,不在于为孩子报了多少班,而在于是否真正参与了孩子的成长。减负减不掉孩子的成长,因为成长是父母与孩子共同完成的一场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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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育儿的科学“护航员”
学习之道,有张有弛。孩子的作业和在校完成作业的时间都会有所调整,回家后的自由时间增多了,取消校外培训会进一步增加空余时间。
时间多了,做什么?家长不妨将重心转移到培养孩子习惯上来。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日积月累、水滴石穿,这个过程离不开外力的推动,经历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
基础习惯对于培养孩子的综合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孩子就更容易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内驱力也会更足。
三、做孩子的成长“合伙人”
家长是孩子人生中最重要的导师。一个人的成长,如果没有导师的指引,就无法认清生命的方向,更谈不上切实思考和行动。孩子居家时间更加宽裕,家长要通过有效陪伴,真正提高孩子居家时间的质量。
引导孩子合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节假日,家长可以通过带孩子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参加各种实践教育活动等方式,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加强艺体修养。工作日,如果有放学接孩子难、孩子没地方去等困难,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后服务。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秋季开学起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做学校的育人“同盟军”
“双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相互理解、共同支持的三位一体育人格局。新的学期,我区中小学校将聚焦提高作业设计水平、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等,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学足学好。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学校,更离不开家长的引导。期待广大家长朋友们引导、支持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提高校内学习效率;加强与学校和老师的沟通交流,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共同护航孩子健康成长。欢迎家长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五、做校外培训的理性“辨别者”
不盲目攀比,不跟风报班,对于学科类培训要谨慎报名参加,对于非学科类培训,也要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适度参加。参加校外培训时,请务必理性辨别。
(1)要选择正规机构。
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指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2)要管控培训时间。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要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课程,参加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参加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3)要主动签订合同。
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依法依规保障合法权益。
(4)要妥善保管单据。
付款后切记索要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管。
温馨提醒:按照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请家长谨慎缴费。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学习的大环境。将孩子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孩子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孩子,引导孩子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真正体会到学习的愉快、童年的幸福!
24小时监督热线:0592-5862701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