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3月17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了关于做好滞留在鄂人员返工返岗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 号〕要求和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要求,结合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科学精准防控, 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推动企业全面顺利复工复产,现就滞留湖北未实施交通管控地市人员回厦返工(返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和技术骨干等滞留在鄂人员要主动对接,协助办理有关事项,采取“点对点、 一站式”等办法安全有序促成返工(返岗),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可采取包车、专车等方式接回。
返工(返岗)人员抵厦后按规定集中隔离 14 天。各接收单位要做好返工(返岗)人员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加强与所在区和相关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信息沟通,共同落实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如果员工滞留的地区需要相关证明
附上一份返厦复工的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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