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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发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泉州市直小学招生范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7 21:17:04
The Beginning

  2022年泉州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开发区实验学校、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均面向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1.父母为直招对象的适龄儿童。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相关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泉州开发区内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荣誉对象子女;

  (3)泉州开发区区直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合同聘用制人员子女,泉州开发区区内垂直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

  (4)2021年度在我区纳税超500万元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副总及以上)子女。

  需提供证明材料:对应分别为(1)优待对象证明材料、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荣誉对象提供荣誉证书或文件、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干部职工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是否在编)、合同聘用制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4)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企业2021年度纳税证明、岗位任命书(或企业证明)、劳动合同。

  2.泉州开发区住宅小区户籍人口并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一年级招收学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3月1日,住宅类房产原则上每六年最多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需提供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2022年3月1日前的物业入住证明。

  3.父母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的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两证”(即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齐全者可申请就读。“居住证”指签发于2022年3月1日前的居住证,其它招生范围有居住证要求的,参照此条执行;“务工证”系目前仍在我区企业工作且于2022年3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

  需提供证明材料:居住证(签发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限内)、劳动合同、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对账单或医社保缴款单、企业出具的《泉州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集体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22年4月至6月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发票季度开票统计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因劳务派遣、母公司派驻子公司等非个人原因造成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泉州开发区,但是实际务工和居住均在泉州开发区的可参照区内企业员工解决就学问题,报名时,现实际务工单位须提供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委托派遣合作协议或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所属证明。“三区人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及以上的证明(社保证明时间2022年3月1日前-至今)、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企业宿舍入住证明等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或企业宿舍入住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4.父母为开发区个体工商户的随迁适龄儿童。个体工商户招生服务范围只针对经营者的子女,该经营者需于2022年3月1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地点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点一致,经核查有经营场所并处实际经营活动状态。同一注册地点原则上每六年最多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注册地点需为沿街店面,在小区内套房、厂房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网店不纳入招生范围。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

  需提供证明材料:居住证(签发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限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经营场所照片(彩印一张,含店面的招牌、门牌和内景)。

  5.父母在泉州开发区垂直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合同聘用制人员(2022年3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单位证明(注明非在编)、劳动合同、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对账单或医社保缴款单。

  6.父母为嘉龙尚都等商业类房产一手房业主的适龄儿童。商业类房产一手房业主子女纳入招生服务范围,需持有2022年3月1日前的居住证且实际入住。

  需提供证明材料:居住证(签发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限内)、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2022年3月1日前的物业入住证明。

  7.军人子女来开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中心市区招生工作的意见执行。

  需提供证明材料:军人证明或港、澳、台、华侨、外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中一年级招收开发区实验学校和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2022年小学毕业且符合开发区招生条件的学生,具体招生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照小学一年级执行。

  附件:附件1-附件3下载点击下载

  

THE END

TAG:泉州  子女  开发区  日前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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