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经研究,现就2022年漳州市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是东铺头、通北、巷口、西桥、新桥、南坑街道办事处。其所辖区内公办初中校有: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漳州二中、漳州三中、漳州五中、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漳州八中、漳州三中分校(华侨中学)、玉兰学校8所学校。
二、招生计划
根据生源分布及各校学位情况,2022年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520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学校(区块) |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 | 漳州八中(外语特色班) | 第一学区块 | 第二学区块 | 第三学区块 | ||||
漳州八中 | 玉兰学校 | 漳州三中 | 三中分校 | 漳州二中 | 漳州五中 | 一中分校 | |||
招生计划(人) | 920 | 80 | 470 | 450 | 500 | 600 | 500 | 500 | 500 |
(注:漳州一中碧湖校区面向龙文区户籍招生760人)
三、报名和录取办法
继续沿用2021年度招生报名和录取办法,实行“入学一件事”,具体如下:
(一)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含回漳生)报名和录取办法
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通知。
1.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采用“填报志愿、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进行随机派位录取。
2. 漳州八中(外语特色班):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录取办法另行发布。
3. 其他学校录取办法: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区块填报志愿(毕业小学未纳入“多校划片”则根据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所属区块填报志愿)。采用“多校划片、志愿+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顺序进行随机派位录取。若区块内小学毕业生总数超出区块内中学招生计划总数,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区块初中校就读。学区块划分具体见附件1。
(二)随迁子女报名和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居住证等材料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按照《芗城市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漳教初〔2018〕320号)要求,进行填报志愿和录取。
持有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居住证,但学籍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报名和录取办法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区块进行“多校划片、志愿+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台商子女按相关政策落实学位。
(四)征地协议生
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征地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漳州市玉兰学校(芗城中学)征地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于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征地协议生按协议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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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性优待入学申请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依政策向漳州军分区提出申请。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干警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分别向市公安局、市台港澳办、市委人才办提出申请。
申请汇总表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四、招生日程
时间 | 招生事项 |
5月5—8日 | 回漳生网络登记 |
5月7—9日 | 各小学组织小升初登记 |
5月12—13日 | 回漳生现场补报名 |
5月18日 | 芗城区教育局汇总报送《回漳生登记花名册》及《毕业生登记花名册(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生)》至市教育局 |
5月23—27日 | 芗城区六街道办事处户籍生(含回漳生)、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政策优待生等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网址:https://zzzsgl.fjzzedu.cn/ |
6月1—7日 | 各小学公示本校随迁子女积分 |
6月2日 | 公布漳州一中电脑派位随机号 |
6月10日 | 芗城区教育局报送随迁子女名单 |
6月中旬 | 进行漳州一中电脑随机派位 |
7月1日 | 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报送征地协议生名单 |
7月20日前 | 相关部门报送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材料 |
8月2日 | 公布“多校划片”电脑派位随机号 |
8月上旬 | 进行“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 |
8月12日 |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持报名资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 |
8月16日 | 初中校报送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拟录取新生名单至市教育局 |
8月17—21日 | 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报名资料 |
8月19日 | 随迁子女积分录取 |
8月22日 | 市教育局确认新生名单 |
8月23日 | 初中校公布新生名单 |
8月25—30日 | 初中校组织报名注册 |
9月10日前 | 初中校向市教育局报送实际注册人数 |
五、其他事项
1. 取消“漳教初〔2020〕71 号”中关于2022年起户籍材料须在报名前一年取得的要求。2022年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毕业生的户籍材料须在2022年5月1日(含)前取得,超时迁入则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 芗城区教育局在5月17日前组织学校完成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毕业生校际资格互查工作,5月27日前完成随迁子女校际互查工作。
3.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毕业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被随机派位到民办学校后放弃报名录取,需回片区参加“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毕业生,应于7月29日前向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未参与随机派位,但需在芗城市区公办初中就读的毕业生,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 同城区内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同一学校不互转校区。随机派位入学的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同一学区地块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5. 漳州高新区南星村、南山和大桥居委会,以及大房农场白花居委会、院山居委会的生源,小升初招生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过渡期间,上述区域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升学按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学校现有招生政策执行。2022年9月1日起,由漳州高新区教育局根据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六、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要增强法治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 公办学校教师不得违规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3. 各校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4.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校要做好残疾儿童“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依法接收施教区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