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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潍坊高新区招生简章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8 19:29:41
The Beginning

  公办学校招生

  招生批次

  共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中心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符合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和《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潍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

THE END

TAG:房产  子女  潍坊  外祖父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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