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儿童。
(二)报名流程:
拟在罗庄区公办学校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通过“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
具体流程为: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首页临沂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等待学校审核录取→打印录取通知书。
(三)罗庄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各校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分批次录取,符合条件但因批次居后没有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录取顺序为:
1. 第一批次
(1)自然村户籍类:户籍(以公安部门信息为准)在招生片区内自然村,且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
(2)房产类(房产部门备案):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自有产权房产(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3)特殊贡献类: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卫健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依据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2. 第二批次
户籍和自有住宅在同一招生片区内。
填报需准备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
3. 第三批次
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自有住宅在招生片区内。
填报需准备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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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罗庄区内务工(经商),其子女来罗庄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为罗庄区外户口;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
2.录取方法为: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积分依次录取。符合条件但因学位不足没有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积分办法:
计算近三年内的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时间,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截至2021年7月;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
填报需准备材料:
①居住证:提供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需在罗庄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该两项证明材料截至2021年7月31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