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县级招办)报名。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
(三)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
(四)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中阶段学校就学地县级招办报名。
(五)对生源地有要求的招生类型(如走读、部分公安类院校等),考生须在生源地参加报名才能享受相关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生源地。
(六)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