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蓝田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2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蓝田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蓝田县的社会人员、持有蓝田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有效。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在读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点击进入)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三)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考试合格后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认定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8:00—6月20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温馨提示:
1.认真填写正确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密码,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2.正确输入毕业证书编号,使毕业证书核验通过。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原图。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核查。特别应注意核查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整,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
(二)体检
本次认定申请人网报成功后,体检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蓝田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蓝田县县城南区滋水路中段,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蓝田县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蓝田县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蓝田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教师资格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学历,现场查验证书原件;未通过的,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按照以下办法之一提供相关资料:
a.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学信网在线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工作人员审核查看,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b.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c.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网报时,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现场查看原件。
未通过的,申请人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进行查验。
温馨提示:现场确认环节必须是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五、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发放
蓝田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两周左右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办办理情况。
证书发放安排随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发布。
六、有关说明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申请人须提前了解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未尽事宜,申请人可拨打电话029-8273496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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