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招对象: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下达招生计划。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各校实际下达学校扩招计划,视补报名情况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扩招计划重点向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脱贫地区倾斜。具有全日制高职招生资格的高校要深挖潜力、主动作为、积极承担扩招计划,通过校际联盟或开设特设班、校外教学站点等形式,招收扩招报名人员。
(三)开展资格审查。学历或同等学力、在陕务工情况、企业在岗职工身份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需审核的户籍信息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身份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并依据相关部门身份认定结果标记考生身份。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按照教育部要求,扩招补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扩招报名数据上传至教育部报送系统,核查考生当年是否已被录取,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今年高职扩招。
(四)制订招生章程。招生学校要结合本校招生实际,科学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要明确办学类型、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证书种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学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须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五)组织专项考试。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六)严格录取流程。高职扩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中介机构违规组织生源报考的打 击力度。继续统筹做好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考试组 织工作,精心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和招录工作。
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
陕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