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初中文来中学招生方法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即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文来中学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全县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选择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文来中学报名入学,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报名,不可兼报。
1. 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非本县生源。
2. 报名时间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报名时间为6月12-17日,学生家长须登录“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文来中学,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文来中学志愿;6月24日,公布文来中学已报名人数。
3. 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6月28日-7月1日,县教育局、文来中学联合相关部门,对已报名文来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报名资料有欠缺的学生,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及时(3日内)告知家长,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到公办学校入学。7月5日,公布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均获得参与文来中学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4. 电脑随机录取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7月7-13日,县教育局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录取。
(1)直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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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报名人数不超过文来中学招生计划数的,县教育局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2)随机录取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文来中学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后,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3)交费确认
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录满(完)为止。
(4)公布结果。
县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县民办初中文来中学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县教育局根据区域统筹安排其到公办学校入学。
5. 电脑随机分班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8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文来中学七年级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6. 完成学籍注册
新生入学后,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为新生注册学籍,未报到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如果私自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注册学籍注销,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本方案中涉及招生工作相关环节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若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