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图书馆借阅证办证须知:
一、外借服务开通方法
1、我国公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四川省内第三代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注册)注册省图书馆借阅读者,开通免押金外借四川省图书馆馆藏中文图书服务。读者可以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或者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也可以登录四川省图书馆微信小程序(“四川省图书馆读者注册”)按提示注册办理。
2、军人、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军人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在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四川省图书馆实体借阅证。
二、挂失:
1、身份证、社保卡或借阅证丢失须到总服务台挂失。挂失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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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找到原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
3、未找到原借阅证,在挂失期满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本费(5元/证)补办新借阅证,原借阅证同时作废。
4、挂失经确认后即时生效。办理挂失前发生的各类外借或违规行为由申办人承担。
三、退押金:
1、2017年10月1日起,我馆实行免押金借阅。读者以前交的押金可至总服务台退还。
2、退还押金时,由本人持借阅证、办证时所持的有效证件原件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借阅证、押金收据、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读者本人签名的代理委托书。如账户上有外借图书逾期,退还押金时,须先归还图书并缴清逾期使用费。
3、押金收据不慎丢失,应主动挂失,填写《挂失登记表》,挂失期为10个工作日。挂失期满后,持本人借阅证、有效证件原件,签署承诺书,退还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借阅证、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读者本人签名的代理委托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借阅证。
2、借阅证限本人使用,冒用、借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