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指南
一、适用对象
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或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申请时间
2022年4月20日—5月20日
三、申请条件
(一)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双流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双流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二)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如下任何一种证明。
(1)在双流区办理满1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2)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3)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
(4)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租房证明。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其他年级入学须提交子女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四、申请方式及结果查询
1.申请信息填报
(1)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
(2)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中的“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2.结果查询
7月第三周,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点击学位结果查询图标,系统显示学位学校、入学注意事项、《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如需要可自行打印)。
五、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其他镇(街道)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六、咨询电话
在申请过程如遇问题,请向相关单位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部门 | 电话 | |
区教育局 | 小学:85830519 初中:85830810 | |
区公安分局
| 85806301 | |
区政务服务中心 (积分申报) | 85817006 | |
区人社局 | 02812333 | |
区税务局 | 85817380 | |
区住建交局 | 67035567 | |
东升街道 | 85833035 | |
九江街道 | 85751122 | |
西航港街道 | 85866020 | |
永安街道 | 13550210006 | |
黄龙溪街道 | 13981890241 | |
黄甲街道 | 13608007939 | |
怡心街道 (原公兴片区) | 85680588 | |
怡心街道 (原协和片区) | 89461835 | |
彭镇 (原彭镇片区) | 85859130 | |
彭镇 (原金桥片区) | 13708059780 | |
黄水镇 (原黄水片区) | 13708082301 | |
黄水镇 (原胜利片区) | 13709016201 |
七、温馨提示
1.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上的申请审核动态。如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5月20日前及时补充材料,5月20日前未提供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3.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同一学段不办理区域内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4.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