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普通高中同级同类同性质学校可以互转原则
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市内同级同类同性质学校可以互转,如省级二类示范性高中开阳一中及以下学校。
二、贵阳市其他类别普通高中转学须遵循原则
(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可转入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跨类别转学的,中考分数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
(三)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中外合作项目班)的学生可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但中考分数必须达到当年生源地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及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
(四)市外学籍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
1.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中考成绩需同时达到当年生源地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及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
2.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原则上按原就读学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等)、类别(一般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重点高中等)对等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3.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需从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类别转入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经学校审核其证明材料,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转入本市相应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五)境外转入的省内户籍学生只能转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中外合作项目班)就读。
三、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生什么情况不能转学?
1.高中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
2.学生在休学期间;
3学生从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转入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后再申请转到其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4.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转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除外)。
如果你想转学还需要特别注意,贵阳市学生学籍管理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所有转学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
四、贵阳市普通高中转学流程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相关内容后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盖章,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申请办理,县级初审后,经市级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审查核办。
五、特别注意
1.在贵阳市参加中考的跨类别跨性质转学的,转入学校还需仔细核对学生中考分数是否达到当年生源地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及转入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
2.未在贵阳市参加中考的普通高中学生,转入学校需认真核实户籍、国网学籍、转出学校性质及类别等相关信息。
3.境外转入的学生需提供签证或签注及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