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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江县幼儿园招生意见 2021连江县幼儿园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20:00:41
The Beginning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并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根据现有幼儿园的分布情况,本着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持有本地户籍或暂住在本地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其中,参加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含二类公办园,下同)抽签报名的适龄幼儿属2021年1月1日以后登记户籍的,还应同时提供父母或祖父母住宅相关证件。

  三、工作要求

  1.招生方式

  (1)2022年秋季,我县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继续实行摇号或抽签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和贵安新天地幼儿园应将计划招生数100%比例学额实行摇号或抽签,其它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5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摇号或抽签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于入园前报送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2.属地管理。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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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生人数。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县教育局的要求,除城区公办幼儿园已由县局下达招生计划外,其他各乡镇公办幼儿园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确定招生人数,完成招生任务。并控制班级规模: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 35-40人,农村学前班最多不超过40人。个别公办幼儿园学额和生源供求紧张,班生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应当报县教育局备案。

  4.招生片区。各乡镇中心小学(园)应根据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

  5.招生方案。各乡镇中心小学(园)要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7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6.招生管理。

  (1)各乡镇中心小学(园)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制定招生公告或简章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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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做好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的接收工作,严禁随意招生。

  7.主动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1)各幼儿园应在8月13日前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①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派位比例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一周前发布招生公告(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或简章)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8.加强监管。我局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四、其他事项

  1.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凤城中心幼儿园、连江县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连江县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青塘湖分园、连江县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幼儿园、江滨幼儿园、鲤鱼山幼儿园、温泉幼儿园、贵安新天地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小班年级公开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22年8月25日,公开抽签的时间统一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其他各乡镇幼儿园招生具体时间参照本通知工作序时进度合理安排。

  2.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3.各幼儿园在开展招生工作时,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4.幼儿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幼儿园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THE END

TAG:幼儿园  招生工作  学前教育  工作  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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