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实验学校中海城小学2022秋季新一年学生补查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市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2022年5月30日-6月2日我校2022年秋新一年学生的第一轮普查工作已经结束。为了不遗漏每一个适龄儿童,我校将开展补查工作,补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查范围:
1.年龄:没有参加第一轮普查的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房产类别:①已在中海城购买房产,并且2022年8月31日之前交付的园区。②期房未交付的中海城园区可以来我校普查,但不属于中海城小学学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③门市房、商住两用界定为商用的房子无学区,若学生户口落在这类房子上,父母双方需提供名下房产信息查询表,若名下只有一套商用房,可先登记,但不属于中海城小学学区,登记后由我区统筹安排。
二、补查时间:
线上补查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00-28日下午16:00,过期系统将关闭。
线下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保持电话畅通。
三、普查方式:
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我校采用线上普查和线下复审的方式进行,线上普查平台为辽事通APP、沈阳政务APP和盛事通APP,具体流程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请家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普查报名,平台会将您所填报的户口、房证等信息与公安户籍网、房产局进行联网比对。
提示:①所有人的“上传对口社区居住证明”一项均不用上传。
②下列情形之一:只有备案合同尚未取得房证;购房者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证中只有夫妻双方中一人的名字,且户口不在一处;家庭离异等特殊情况的,因线上平台上传资料无法体现,需增加线下复审材料环节,学校会以电话形式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请在线上报名后,一定保持电话畅通。
四、普查材料准备:
(一)已取得房证的,在“住房性质”项选择【房证】。并对照以下材料,按照平台要求准确详实填报信息。
①户口本原件
②房证原件(房主必须是学生监护人),需填写房证编号。
③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二)未取得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已交付的或未交付的期房的,在“住房性质”项选择【其他】,并在“情况说明”项里写清原因。对照以下材料,按照平台要求准确详实填报信息,并在到校线下复审时带齐以下证件。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首页写上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②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正规发票、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只需要复印合同中有买受人、房产名、房屋地址、交付时间相关页),
③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以下材料需到校线下复审时带来)
①离异家庭: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和孩子抚养权判决协议。
②若房证或购房合同买方姓名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要求适龄儿童和父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并共同居住,提供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平台上需上传照片)。
③若房证或购房合同中只有夫妻双方中一人的名字,且户口不在一处,需提供结婚证。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已在其他学校上过一年级,并注册过学籍的学生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2.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和初教科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本次普查严格执行“一房一户、两证统一(房证、户口本地址一致且全家落户)、实地居住(以学校家访考察结果为准)”的原则,优先安排“两证统一”满三年的适龄儿童。二手房需更名落户满6年以上。
4.无户口的适龄儿童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文件精神,先申办户口,再办理入学手续。
5.我校本次普查工作只是为了摸清本年度入学的学生数量,并不代表就是学生最后入学的学校。普查之后,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关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6.港澳台侨入学必须先由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处审批。不接收外籍学生。
7.盛事通APP上报名后需进行线下复查的如没按时间到校复查,盛事通APP上报名将视为无效。
温馨提示:①请家长谨慎填报信息,提交后交不能修改。②我校是本次沈阳市线上普查的试点学校,如果在线上普查中遇到问题,请大家不要着急,及时与学校联系,我们将在咨询当中给大家解答,希望大家理解。③家长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普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六、咨询电话:66770107
咨询时间: 2022年6月22日-28日 9:00-16:00,11:30-13:00休息。
请您关注沈阳市实验学校中海城小学公众号,有关2022年招生工作等相关信息将在此发布,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感谢您的配合!
沈阳市实验学校中海城小学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