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秦淮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秦淮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出生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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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