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高中和中职(含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环节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对象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审核结论为“确认未通过”,并已在开封市中医院参加体检的2022年上半年高中和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审核结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不需要现场确认)。
二、现在确认时间和地点
请“确认未通过”申请人(必须是本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11日-7月13日(9:00-11:30;13:00-16:30)到开封市市民之家八楼西第四会议室参加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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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不需要携带原件。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结论为“确认未通过”人员请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确认人员应须遵守开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二)根据要求:省外入(返)汴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省内入(返)汴人员入市即报备,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报备,必要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其他事项详见通告内容;
(三)所有确认人员应当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四)进入确认场所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等信息,并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五)请各位确认人员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根据确认现场承载人数上限进行的工作安排;
(六)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开封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确认现场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