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7月底前(具体时间请关注东营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各县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持续更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
1.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平台:点击进入(网站目前尚未开放,于正式报名时间开放)
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
2.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可在各县区开通的线下报名渠道报名。
3.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
咨询电话: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随迁子女
Empire CMS,phome.net |
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
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
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