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暑假期间的消毒和安保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课。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等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