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7月20日(周三)至9月23日(周五)期间的工作日。学生可提前在网上提交远程续贷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流程
续贷学生优先采取远程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续贷远程办理
⑴远程办理需满足:
①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
②借款学生本人办理;
③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
④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⑵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点击进入),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⑶身份认证: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⑷完成申请:
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⑸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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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⑴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点击进入),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⑵材料准备: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⑶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
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的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二)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流程
1.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点击进入),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
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③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温馨提示:
⑴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⑵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