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第二轮报名指南
根据温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办法,尚未被录取的符合第二轮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欲申请在我县仍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其家长于7月19日在浙里办APP“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现将有关报名方法说明如下:
特别强调
1.平阳县义务段招生采用信息预绑定授权访问的方式,非经绑定关联的手机将无法进行报名(关联手机默认同家长在学校登记的学籍系统监护人手机号;每个学生在同一时间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该号码只负责学生的报名,一般情况下为学生监护人的手机号,也可以用其他亲戚朋友的手机号,该号码的所有者与学生信息中的“监护人”没有强制对应关系,不涉及学生各项招生资格与权益认定;每个手机号在同一时间可以绑定多个学生,每次进入APP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报名;学生关联手机号需变更的,可在报名前向当前就读幼儿园或小学提出变更申请,由学校修改)。
2.2022年春季在平阳就读的大班和六年级毕业生家长登录浙里办APP平阳县义务段招生平台后,若在“学生基本信息”中查无学生,则说明登录的手机号未经绑定,家长需使用经绑定的手机号操作,或向学生就读学校联系申请修改绑定手机号。
3.2022年春季未在平阳就读的大班和六年级学生家长通过手机登录浙里办并在我县招生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后,该手机号即与学生实现自动绑定,信息经招生部门审核匹配后可使用该手机进行报名。
4.根据温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定,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其他学生在未被市内任何学校录取的前提下,第二轮报名时在全市范围内可以选报1所仍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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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阳县第二轮参与招生的民办学校名单及空余学额,见相应招生通告。
6.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第二轮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按照我县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的,按公办学校招生降至后一批次统筹安排入学。凡已申请我县前三批统筹入学的,仍可选报民办学校,若被民办学校录取,无论放弃与否,都取消前三批统筹资格,若未被录取,仍按原统筹批次进行统筹安排。
7.平阳县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顺序号,并按招生计划数依次预录取。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顺序号在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将录取码提供给学校确认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同放弃,放弃后不再具备其他任何民办学校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家长们,要充分考虑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方式,结合当前家庭经济情况,慎重填报。
8.招生平台开放时间为每日9:00-21:00,其他时间暂不开放;在第二轮民办学校报名期间,申请在施教区就读模块将继续开放,请注意辨别。
第一步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用家长信息实名注册。(已经完成的忽略)
浙里办APP是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的掌上办事唯一入口,是省政务部门主导开发的一款公共免费服务APP,未下载安装的家长从各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安装后,学生家长以其本人信息(非学生信息)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可享受一系列便利政务服务,包括义务段招生入学报名等。
第二步进入《平阳县入学入园综合集成服务平台》。家长在手机上进入浙里办APP,定位到“温州-平阳县”,可在首页“为民服务专栏”中点击“瓯好学”,再点击“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初中报名”,进入《平阳县入学入园综合集成服务平台》;也可以定位“平阳县”后,查找“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项点击“在线办理”,定位选择“平阳县”。
第三步招生信息查阅。在平阳县入学入园平台可以查阅招生信息(招生方案、招生通告、答家长问等)、查询招生预警信息、双向查询公办学校施教区、在地图上查看学校信息、查询常见问题、查阅各项操作指南等。请各位家长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相关材料,认真了解我县招生政策与办法。
第四步使用关联手机号,点击“报名入口”,点击“义务段报名”,勾选“同意报名过程中授权通过大数据查询信息真实性”,点击“开始报名”。
第五步
勾选“平阳县”,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在平阳县招生主页,各位家长在报名前可再详细阅读相关材料,认真了解我县招生政策与办法。阅读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第七步选择报名学生(若一个手机号关联了两个及以上学生,每次可选择一个报名),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
选择报名类型。先选择“民办初中”或“民办小学”,点击“下一步”。若不具备第二轮民办学校报名资格,则系统会给予提示,家长若确认符合资格,可向相关学校或学区反映,申请复核。
第九步
查阅学生基本信息及报名说明,选择“申请学校1”,确认无误后,勾选“知情同意”,再提交申请。(全市范围内限报1所)
第十步
认真阅读系统弹出的“提交提示”,确认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确定”提交。
第十一步
可到浙里办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首页“查看报名结果”,7月19日21:00前可删除申请,删除后可重新申请,也可报其他民办学校,以最后一次报名申请为准。
附:撤销(删除)报名信息的方法
第一步
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中进入“查看报名结果——我的报名”,点击“点击进入报名记录”。
提示:若不撤销(删除)报名,则不要进入“点击进入报名记录”。
第二步
在报名表中点击“撤销报名”,认真阅读弹出的“警告”提示,若确认要撤销(删除报名),按“确定”。
第三步
认真阅读第二次弹出的提示,若确认要撤销(删除)报名,按“确定”,完成撤销(删除),报名随即失效。
再次特别强调
在第二轮民办学校报名期限内,家长可以撤销(删除)报名,撤销后原有报名随即失效,撤销后可以重新报名,以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超过报名期限(7月19日21:00)的,不予撤销(删除),也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