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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的实施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2 15:26:24
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依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2〕6号)和平江县教育局下发的《2022年平江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平教通〔2022〕5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合理制订招生政策。

  (一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1、小学就近划片招生。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入学对象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至少有一项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2022年秋季平江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区域见附件一)。

  2、初中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实施统招统录。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区内小学毕业生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见附件一)。

  (二)健全有序录取机制。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明确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入学申报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或劝返回原户籍地就读。

  1、合理确定计划(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2、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和学校要保障其按时入学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

  2、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坚持人籍一致,执行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政策。

  3、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4、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要遏制学校利用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长生违规择校等行为。

  (五)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平江县颐华学校(简称颐华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管理,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按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单独组织学生报名、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严格实行微机摇号招录。

  (平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系统网址为www.hcxqbm.com,以下简称为“招生平台”)

  三、规范招生操作流程。

  (一)按属地管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在街道、乡镇领导下,充分依托社区和村,紧密依靠职能部门,形成招生工作合力。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三)“小升初”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区小学毕业生学籍数据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数据,完成初中招生。

  (四)小一新生招生工作。

  城区居民子女

  在招生平台上通过“城区居民子女”通道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审核时间为7月21日至30日。在城区就读幼儿园的城区居民子女的数据已输入招生平台,作为基础数据,在城区外就读幼儿园的城区居民子女数据,需经招生办公室初步审核通过后再输入平台,加入基础数据。

  城区居民子女入学申报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户口薄或房产证(房产证因按揭贷款被抵押的需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监护人购买小产权房的,需提供由社区(村)和街道把关审核的购房协议、购房款收据、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

  随迁子女

  在招生平台上通过“随迁子女”通道进行申报,申报、审核时间为8月22日至26日。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进城经商者需提供工商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半年以上);进城务工者需提供用工单位证明、租住地社区(村)证明(半年以上),并由街道把关审核。当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富余数时,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城区居民子女及随迁子女入学申报材料,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学校审查及调查结果为准。

  (五)规范转学插班工作

  1.父母具有中心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或房产并居住在中心城区的学生,按就近原则办理其入读手续;(三阳中学因学位紧缺,转学插班适用范围为东兴大道以东、平江大道以西、连云路以南、百花台路以北的区域。)

  2.对进城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鉴于学位紧缺和班额较大,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坚持不突破标准班额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和中心城区附近学校就读;

  3.汉昌学区和中心城区学校应严格审核和识别申请对象的资料,核查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和居住证明,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杜绝违规转学插班行为;

  转学插班申报、审核、转学具体流程:

  1、中心城区学校严格审核和识别申报对象的资料,核查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教导主任查验资料并签字,学校校长审核签字;

  2、办理先期转学手续,转出学校、学区签字盖章后,转入城区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以学校为单位,学区对各校转学插班学生先期转学手续统一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学区学籍管理专用公章;

  4、完成以上流程及手续后,学校才能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六)颐华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颐华学校按核准计划面向全县招收义务教育新生,当就读需求大于招生计划时,优先招录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和其下属企业投资开发住宅的业主子女、公司员工子女、教职工子女(需相应提供购房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优先招录对象的入学申请资料应从严审核把关,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其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剩余学位按我县招生政策实施微机摇号招录。义务教育新生在招生平台上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符合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在选择填报颐华学校的同时应按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填报一所公办学校,以方便未能被颐华学校录取后的学位安排。颐华学校继续开办初高中六年一贯制课改实验班,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实施(学生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到颐华学校进行确认,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备案)。非起始年级接收转学插班学生应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办理,坚持“人籍一致”。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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