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2022年秋季学期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公告
本次招生工作面向两类学生:
第一类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学生;
第二类为面向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非一年级、七年级)学生转入部分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即“民转公”)的学生。
已在公办学校报名或就读学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博罗县部分公办学校仍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位18151个,其中起始年级学位5751个(一年级4543个,初中七年级1208个),非起始年级12400个(小学11326个,初中1074个)。
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坚持学生(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自愿就读”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原则。对拟报名人数超过部分公办学校可提供学位数的,由该校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录取。
招生类别
(一)博罗县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二)博罗县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申报程序
(一)各类学生均统一到公布的各学校现场申报,申报后由各学校审核资料,确定第二阶段招收的学生。
(二)申报时间:8月6日8:00至8月12日18:00。
所需材料
(一)申报起始年级
1、申报学生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拟申请学校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合法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民转公申请
1.学生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本县《学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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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拟申请学校学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合法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录取规则
在申报第二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剩余学位以及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录取时,在报名人数超过该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时,由该校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录取。
其它说明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证件(含复印件)到拟申报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9〕4号)规定,凡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时,须符合初中阶段法定监护人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三年有效居住证和在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等条件。请申请入读初中各年级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特别注意该规定(详情以当年发布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官网为准)。
(四)如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批招生或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人数不足开班人数的,县教育局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周边公办学校就读。
(五)适龄儿童的户籍、居民身份证件,法定监护人的社保清单可通过“粤省事”查询、打印。
(六)博罗县教育局招生电话:0752-6297748。
(七)本公告由博罗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