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两家银行任选其一)
一、国家开发银行
首贷(第一年)
学生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首先找到一个能到现场的共同借款人(父母或25--60周岁的渠县籍人)。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申请(牢记密码)。然后在5号窗口签订贷款电子合同(首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字)。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同上(录取通知书改为学生证)。
续贷(第二年及以上)
1.线下办理:学生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当年贷款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然后学生本人或者上年共同借款人带上身份证到政务中心二楼签订当年贷款电子合同,不需要准备其他资料。
2.线上办理: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当年贷款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通过任意学生本人支付宝账号完成线上认证,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过去办理过贷款专升本(本升研)成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4号窗口修改信息后可继续贷款,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也可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助学贷款专区”点击续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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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渠县农商银行
首贷(第一年)
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找到一个能到现场的共同借款人(父母或25-60周岁的渠县籍人)。首先在渠县农商银行办理一张蜀信卡并开通手机银行,随后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带上身份原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蜀信卡到渠县农商银行天星支行或渠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农商银行(1-3号)窗口进行现场申请(学生可以提前在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端或PC网银端>线上申请)并签字。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同上(录取通知书改为学生证)。
续贷(第二年及以上)
学生首先在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端或PC网银端)线上申请,然后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渠县农商银行天星支行或渠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农商银行(1-3号)窗口签订当年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