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审验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分为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加分照顾证明材料,外来人员审核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等。
(一)身份证明材料
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之页)、户主信息页、考生信息页(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需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优待证。
(二)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历届毕业生
提交:高中毕业证、中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提交:
①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③学籍卡复印件或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在外省中职学校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考统考)
提交:
①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③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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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同等学力条件报名的考生
具体分为两类: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的考生
提交: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 18 周岁的考生,
提交: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的证明1份。
5.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
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四)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
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 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看。
(五)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的考生审核材料(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数非“45”开头和非广西户籍的考生)。
按《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相应项提供审核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才能进行确认。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栏目查询了解文件内容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简要内容如下:(分两类,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1.参加过我县上一年度高考报名的考生
提供:①上一年度高考报名证明材料(如准考证等)。
②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
2.未参加过上一年度高考报名但有我市三年及以上户籍的考生。
提供《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三年以上双合法材料:
①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②合法稳定职业: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附电脑查询单)、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