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
1.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证件之一。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保,提供《事业单位进人凭证》、《工资关系证明信存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要点: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部队文职人员等参保,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职工参保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城乡医保】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