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九江市(市区)城市公共汽车《道路运输证》(变更、过户)材料
1.车辆(变更、过户)申请表原件。
需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验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验;
若为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车辆彩照2张
提交2份45度的(9cm×6.2cm)彩照;
若变更为非营运车辆或过户到其他设区市,无需提交。
4.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回道路运输证正、副本原件。
5.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提交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
若变更后的车辆为营运车辆,需提交承运人责任险凭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