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二)健在证明(非参保人亲自办理的需要提供,收原件);
1、境内居住的,提供经居住地协审机构(如社保经办机构、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健在证明。
2、境外居住的,提供经当地机构出具的健在证明。其中:
①在建交国定居的,提供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使馆出具的健在证明;
②在非建交国定居的,提供居住国所在地有关机关(如:商代处等)或有关代管馆出具的健在证明;
③香港地区定居的,提供“香港民政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健在证明;
④澳门地区定居的:提供“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健在证明;
⑤台湾地区定居的,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健在证明。
3、参保人佛山市内居住,因病或行动不便而不能亲自办理的需要提供3个月内发生住院的住院证明、3个月内发生就医的就医凭证、残疾证等。
(三)代办人身份证件;
1、委托代办的需要提供。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2、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四)恢复发放养老待遇申请表(逾期进行资格认证的参保人需填报);
(五)证明材料(申请暂停发放养老金时,要求提供暂停发放养老金证明)。
二、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拨打各区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各区办理以区公告为准)。
PS:可以拨打0757-12345咨询。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①各区离退休人员请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②市局所属的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请到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市社保局办理。
(2)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各区办理以区公告为准)
(二)线上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办平台。
三、注意事项:
参保人都可以通过手机APP、粤省事小程序、市民之窗等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