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第一批招聘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用人单位
共43名,分别是金滩乡人民政府2名、哈勒景乡人民政府4名、三角城镇人民政府1名、甘子河乡人民政府4名、青海湖乡人民政府1名、海晏县寄宿制民族中学2名、海晏县祁连山中学10名、海晏县西海民族寄宿制学校4名、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5名、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站1名、海晏县生态环境局1名、海晏县交通运输局1名、海晏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4名、县公安局2名、西海镇城北社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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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本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3.报名者户口需为城镇户口且户口上家庭成员都为未就业人员,农村户口需要建档立卡资料或低保资料。
(三)招聘程序
(1)公布信息(海晏县创业就业平台)。
(2)向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
(四)审查推荐
海晏县就业服务局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并会同用人单位意见在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后,及时通过社区,海晏县创业就业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推荐给用人单位。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不含双休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海晏县就业服务局
联 系 人:史炳燕
联系电话: 0970-8631003
五、岗位工资及待遇
岗位补贴不低于(北政〔2020〕2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1940元/月)。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规定,食宿问题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就业援助相关资料;
5.申请人个人简历及三张蓝底一寸照片;
6.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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