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11月1日后新开工在建工程项目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工资保证金。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无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指引(试行)》要求,2021年11月1日前已按原工资保证金政策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或保函继续有效,其日常管理、使用、退还等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办理时间: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按照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和金额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存储工资保证金。
办理地点:
无锡市所在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
电话:0510-81822538
网址:点击进入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