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的助学贷款有两种承办方式:
1、信用社承办;
2、国家开发银行承办。
相关提示:
1、原有信用社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程序和方法同往年一样;
2、准备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毕业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在所就读高中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贷款学生首先登录贷款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二)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以下申贷材料,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户口簿原件。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其他年级学生带学生证,学生证复印件要复印照片学籍信息页和注册页。如果学生的学生证没有加盖全每个学期注册章的,可以带在校证明或登录学信网学籍查询系统打印近三个月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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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5、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
(三)开学后,办理完成所有手续的贷款学生,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也可以远程进行续贷,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根据提示办理。
(二)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三)续贷现场办理须携带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四)开学后,办理完成所有手续的贷款学生,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
1、申请表、认定表,一定要填写完整。其中申请表除签名外一律要机打,不能手写。认定表必须填写完整,不能有空白项,没有的项目可以填“无”。
2、凡是需要签字的,一定一笔一划写清楚、写规范。签字潦草、连笔会被国开行退回。
3、首贷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到场签署合同;选择现场办理续贷只需要其中一人到场即可。现场办理人员戴好口罩,做好疫情防控。
4、贷款时间:一般每年7月15日开始。
5、贷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线下办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燕山大街409号)
咨询电话:0335--3554846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受理高峰期 (7月15日到9月10日)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