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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军人办结婚证所需材料
带军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兵证等)及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处婚姻状况证明。
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材料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一款: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受理标准: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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