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水费怎么查询?
珠海水控集团企业官方网站(www.zhuhai-water.com.cn)水费查询。
拓展材料
根据《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结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共用水表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不同性质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Empire CMS,phome.net |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质、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应当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户计量。
Empire CMS,phome.net |
阶梯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基础,分为三级,级差在国家、省规定的有关范围内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况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能的楼宇因供水设施原因达不到抄表到户的,必须进行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办法之一计收水费:
(一)上期用水量;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并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对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