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扬州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于9月20日开始缴纳。
扬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除新生儿、当年退役士兵与高等院校和职技校毕业生等应参保人员外,原则上不再接受参保。具体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范围
➤具有扬州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不得同时(或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