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每人每年380元;
2、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40元;
财政补助标准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什么时候开始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但有几类特殊情形:
(一)外出务工人员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缴费标准不变,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3个月以上至6个月(含)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0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6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当年退役士兵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当年刑满释放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七)在本市首次参保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自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除上述七种特殊情形外,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人员,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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