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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佛山居民医保在哪里办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8 2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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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各区2023年度居民医保申报指南

  ⭐禅城区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11月16日。

  二、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全年龄段禅城区户籍居民。

  2、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禅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禅城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4、在禅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三、申报方式

  1、禅城区户籍居民

  ①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②6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③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①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②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③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3、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

  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四、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2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但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2022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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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区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11月16日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三、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南海区户籍居民。

  2、在南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南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4、在南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四、参保办法

  1、本区户籍居民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其参保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扫码获取上述审批表)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五、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为方便就医报销,请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2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自动结转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村(居)代收代缴的参保人需按户籍地社区指引办理手续确定是否结转,相关结转名单由社区进行确认及报送社保部门;家庭户缴费的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2022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无需回户籍地社区办理停保手续);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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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村(居)代收代缴户,由税务机关在村(居)委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批量扣费。对家庭户,由税务机关在参保人绑定的账户扣费,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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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区

  一、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二、缴费标准

  1、详情可见“佛山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表。

  2、未在顺德区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全额1879元收取。

  3、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2年7月-2023年12月)。

  三、参保手续

  (一)本地居民

  1、参保条件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德区户籍居民。

  2、申报人员

  本区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但以下人员需要重新申报或者重新签订协议:

  ①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

  ②去年扣费失败或因未成功扣费停止协议的;

  ③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个人资料变更的。

  3、申报手续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二)港澳台人员

  1、参保条件

  在顺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申报手续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参保人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参保条件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顺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2、申报手续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填妥《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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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下载地址

  (四)大中专学生

  1、参保条件

  在顺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2、申报手续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为方便就医报销,请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

  2、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原参保地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3、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须确保缴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够余额,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缴费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申报参保时,请填写清楚缴费人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联系。

  4、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3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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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区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11月16日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底

  三、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在高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4、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四、参保办法

  1、本区户籍居民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或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进行申报。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区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如户内没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2022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如需在新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2、已在外市参加医保的居民,需先在原参保地停保后才能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

  3、缴费银行账户:参保人可选择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佛山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金融账户。如使用存折账户的,只能使用存折(结算)账户。

  4、请参保人及时在缴费期内存足金额备扣,缴费期内参保人也可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扫码查看相关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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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水区

  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各类申报业务在区内各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需要申报的情形包括:

  1、2022年度未参加三水区居保(含已申报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在2023年度参保的;

  2、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计划参加2023年度居保的;

  3、户籍变动(迁入、迁出、新生儿、注销)后未申报或申报过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参加2023年度居保的;

  4、2022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待遇)且计划参加2023年度居保的;

  5、已领取我区居住证且计划参加2023年度居保的港澳台居民;

  6、由于户籍迁出本区或在外市工作和升学等原因计划停止参加2023年居民医疗的。

  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22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不含已领取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确定在新年度续保的,无需申报,只需尽快在原扣费账户内存足费用备扣,有更改过账户信息的家庭户,以扣费成功的账户为准。

  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可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缴纳参保费用。

  温馨提: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特别注意

  上年度有参保缴费的参保人,需查询扣费账户或变更扣费账户不用到行政服务中心查询。请阅读下文按流程办理即可,申报期开始前通过小程序修改扣费账户的参保人,将在申报期开始后统一受理,敬请留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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