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A类人才
A类人才须在我市企业工作一年以上或主持合同期不低于三年的实质性项目,并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1. 获得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2. 近5年,获得国际著名建筑奖、著名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
3. 近5年,获得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
B类人才
B类人才须在我市企业工作一年以上或主持合同期不低于三年的实质性项目,并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1.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须为特等奖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1名);
2. 近5年,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何梁何利奖、中华技能大奖;
3. 近5年,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主要完成人第1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上述奖项清单见附件,近五年指人才入驻昆山后的近五年。
C类人才
1. C类人才申报范围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昆山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4)各区镇重点推荐的承担昆山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优秀中小微企业以及其他重点单位。各区镇每年重点推荐不超过10家。
2. C类人才须在我市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已在申报企业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企业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开展苏州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或相当等级成果的前3位完成人;
(2)在我市企业获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核心完成人;
(3)获得苏州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与其岗位所在领域相关的专业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人才。
C类人才每家企业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