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赣州市中心城区第四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日
申请方式/入口: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聘用(录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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