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已近尾声,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现将今年缴费截止时间由12月20日延长至12月25日。再次提醒还未缴纳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保对象,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参保方式
1.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如新生儿以及2022年度中断参保、临时性迁入的参保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先进行参保登记。
2.非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无需登记,缴费即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 20 世纪 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