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交通费补贴申领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阿坝县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力,在县外或州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人员(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二、交通费补贴金额
按规定给予外出务工人员每年一次性单程铁路(高铁)、公路或水运不超过600元的交通费补贴。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资料
1. 《阿坝州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申请表》;
2. 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 单程火车(高铁)硬座、汽车班车、客轮三等舱、高铁硬 座车票;订票、退票手续费不在申请补贴范围之内;
4. 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聘合同或者务工所在地就业证明、务工地参保缴费证明;
5. 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 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补贴申请资料由阿坝县农服中心受理,县农服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预审、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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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县农服中心会同就业中心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审查交通费用票据真伪、行车时间、起始地、中转地和目的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业、农服中心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复审;
3. 就业、农服中心及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交通费补贴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补贴:
1.乘坐铁路硬卧、软卧、客轮头等舱的;
2.乘坐路线与就业所在地不一致、中途偏离计划路线的;
3.当年已享受过交通费补贴的;
4.乘坐出租车或其他非营运交通工具的。
四、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837-2481549
现场咨询:阿坝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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