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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17 23:36:00
The Beginning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滦州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请2022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办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申领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滦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期限:2023年3月31日截止。

  申领方式:可下载“河北人社”APP在线申领,也可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河北人社APP申领方法:打开“河北人社”点击“更多”点击“社会保障”下拉找到“失业保险服务”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根据页面提示最后提交即可。

  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元/月,最长发放6个月。

  发放方式: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THE END

TAG:补助金  河北人  参保  失业人员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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