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异地普通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指南如下:
报销条件:
绍兴医保参保人员因急诊、系统原因、因故需要到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的,因病情需要转直辖市、其他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规定病种)由个人垫付的情形。
报销方式:
Empire CMS,phome.net |
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相关费用直接刷卡结算报销
手工报销:携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相关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进行报销。
线上报销: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医保报销】,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即可。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掌上、网上申请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后,拨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作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的决定,网上或掌上或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5、此业务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报销材料: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1)医疗发票(原件中无清单需另附清单并医院盖章);
(2)相关病历资料(如中草药处方清单、化验单等);
(3)与发票日期相对应门诊就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门诊规定病种费用报销材料-
(1)医疗发票(原件中无清单需另附清单并医院盖章);
(2)相关病历资料(如中草药处方清单、化验单等);
(3)与发票日期相对应门诊就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特殊药品需提供处方、相关检查报告单。
报销时间:
医疗费用一般需在次年年底前完成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