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韶关保障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租赁或者依法收回、回购、没收的住房;
(二)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各类产业园区、企业配套建设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三)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房;
(四)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使用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
(五)直管公房中符合条件可转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住房;
(六)社会赠予政府及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