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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21 1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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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民生实事,现将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政策通告如下。

  一、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拟在前湾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前湾新区(含庵东镇、崇寿镇,下同)外,随父母到前湾新区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条件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随迁子女父母在前湾新区内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前湾新区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前湾新区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需先进行网上登记,由其父母登录“浙里办”APP中的“浙里新市民”平台,进入“积分应用”专区,点击“积分入学”并填写随迁子女信息进行在线登记,登记截止时间4月30日。后续正式入学报名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前湾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应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到时详见“宁波前湾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录取办法

  完成前湾新区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镇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随迁子女父母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具体以镇教办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为准。

  二、转学政策

  要求转入前湾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前湾新区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教办提出转学申请(居住地址在前湾社工委或四灶浦社工委的,到庵东教办登记,下同)。各教办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接纳,用足用好空余学位,做到能接尽接。录取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一致(除崇寿镇外其余向庵东镇申请)。

  以上两批次申请转学的学生,当申请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录取;第二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量化积分高低进行录取。

  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一星期及开学前一星期向居住地教办提出申请。

  随带材料: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及量化积分截图;2.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庵东教办咨询电话:63479250

  崇寿教办咨询电话:63299303

  三、量化积分申评途径

  2023年起,前湾新区将启用新的积分指标体系,采用新赋分标准计算入学积分。今年需入读新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请家长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和积分入学应用申请。需转学随迁子女,请家长于转学申请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积分申评指南请点击下方链接

  线上: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选择“宁波前湾新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线下: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镇量化积分受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确保孩子能按时入(转)学。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THE END

TAG:子女  新区  积分  父母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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