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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门诊费用报销
一、申请条件:
1.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2.报销已登记备案的门诊慢性病费用或特殊药品费用;
3.参保职工符合门诊大抢救的费用;
4.在校学生报销门诊意外伤害费用。
二、所需材料
1.《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
2.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
3.医疗费用发票;
4.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结算清单;
5.处方、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或其它病历资料;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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